高文明[2018]19号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锦华街道办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强化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推动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惩戒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现将《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