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文明网  
  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提示

高文明1号 文明单位推荐评选

      日期:2018年07月25日

 

高文明[2018]1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价值导向,拓展创建内涵,创新管理手段,注重示范引领,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单位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为建设“家纺名都、卫星新城、生态高阳”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等参加单位内部创建活动,不参与评选;不独立核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局、所(站)、中心等也不参与评选。

  本届申报推荐主要考察20162017年度的工作状况。上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届满自动废止,需参加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命名。本届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需连续保持两年以上县(市、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坚持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荐数量将比上届适当减少。对工作停滞不前、无新起色的原市级文明单位不再推荐,原市级文明单位落榜率不低于20%,更新单位中至少含1个非公企业。拓宽市级文明单位评选范围,适当增加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民营企业的参评名额,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的参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推荐单位总数的20%。增加村镇参评名额,村镇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总数的15%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建有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活动,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善行功德榜(光荣榜)、道德讲堂、公益广告等思想道德教育平台和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成员行为修养良好,言语文明、举止得体。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和考核奖励措施,学习风气良好。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设施完备,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四)管理科学民主,严格遵纪守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廉政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纪律严明,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情况,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人际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建立公开办事制度,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绿化美化,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节俭养德等活动。企业建有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管理科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前列,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无拖欠工资行为。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成员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群众满意度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在同行业领先。

  四、评选条件

  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执行《河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

对符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并在下列方面成绩优异的单位优先推荐:

(一)在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治理大气污染,开展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本地或本行业、本系统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三)在创建文明县城过程中,严格对照标准打造点位,工作认真负责,点位创建细致,能够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且在测评期间所负责的点位未被扣分。

  (四)在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中,力度较大,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五)单位内部道德讲堂设置标准、流程规范、活动经常;党员、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志愿者网上注册率100%,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在“两学一做”常态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公益广告宣传、“善行河北·善美保定”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七)积极参与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在参与活动中工作积极,社会满意度高。

  (八)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自201611日起,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一律不予推荐申报:

  (1)领导班子成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的。

  (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的。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严重损失的。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

5)发生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6)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存在“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7)有非法经营活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

9)该单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的。

10)创建工作滑坡,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11)婚丧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迷信陋习,且影响很大的(乡镇、村)。

12)有其它严重损害文明单位声誉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推荐程序

(一)自查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学校另加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条件进行自我测评,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县文明办进行书面申报。

  县教育局组织县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申报。所有学校都要同时具备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标准。文明校园申报表、事迹按创建文明单位标准、《河北省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内容填写,数量不超过三个。

  (二)县文明办初审。所有申报推荐的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校园,由县文明办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按一定比例组织抽查,确定预选名单。

  (三)征求意见。预选名单确定后,县文明办统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公安、安监、信访、法院、市场监督、发改、计生、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对预选单位进行二次筛选,确定候选名单,提交县文明委审核,并在县内媒体进行为期一周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四)择优推荐上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县文明办将择优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县文明委审定后,推荐参评保定市文明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届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评选,从严把关,确保所推荐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通过评选表彰、展示成果、树立榜样,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实效,体现过程。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注重考察日常工作,防止突击迎检,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常态开展,长效管理。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的过程;成为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新一轮文明创建的有利契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按照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组织问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逐级申报审批。要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质量。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在申报考评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四)规范材料,按时申报。一是申报内容。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要按要求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一律用规范全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需报送保定市文明单位申报表(表格附后)、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自查报告、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书、申报文明单位征求意见表、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联系表,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gaoyangxcb@126.com)。申报单位在20162017年度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先进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仅限于本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下属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不计在内。跨年度表彰以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二是申报时间地点:上述材料各参评单位务于2018120日前报县文明办611,联系电话:6699314

  附件:1.保定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2.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书

     3. 申报文明单位信息汇总表

(以上附件自邮箱下载使用,gyxcb6699314@163.com,密码6699314,凡两页表格正反面打印上报。)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18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文明播报 |  未成年 |  志愿者 |  专题 |  工作提示 |  视频新闻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gyw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6295306  邮箱:gaoyangwangxinban@126.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66号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冀公网安备 13062802000050号 冀ICP备18023417号-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