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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明10号 全国、保定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日期:2018年07月25日

 

高文明[2018]10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

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锦华街道办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强化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推动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惩戒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现将《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710


附件1

高阳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项目

惩戒办法

责任单位

1.党委(党组、支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责任意识不强,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滑坡

取消参评资格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直行业主管部门

2.领导班子成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纪委

3.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纪委

4.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严重损失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公安局

5.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发生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政法委、县信访局

7.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存在“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公安局

8.有非法经营活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卫计委

10.该单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发改委、县法院

11.创建工作明显滑坡,文明办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后工作严重滑坡,市级考评中排名靠后和发生“一票否决”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直行业主管部门

12.有其它严重损害文明单位声誉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发生此类情况的高阳县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

县文明办

13.单位发生严重网络负面舆情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县网信办

14.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15.单位每年未定期组织无偿献血活动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扣2

县中心血站

16.不参加当地文明委、文明办组织的各项创建活动,不努力完成布置的创建工作任务和共建公益事业义务的

取消参评资格

县文明办

17.重要工作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县委、政府、文明委、纪委通报批评的

申报前24个月发生的,扣3

县直主管部门

18.应参加而未参加有关创建工作会议、学习培训及各项活动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1次扣1分,扣满3分为止

县文明办

19.工作人员服务或执法工作不按规定或承诺时限办结,出现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群众有效投诉的

申报前24个月发生的,扣2

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县直执法主管部门、县属媒体单位

21.县文明委、文明办督办事项未按时间、标准落实的

申报前24个月发生的,1次扣2

县文明办

22.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投诉通道不畅通,整改不及时的

申报前24个月发生的,1次扣2

县直执法主管部门

23.问卷调查单位职工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低于80%

取消参评资格

县文明办

24.单位创建活动、创建资料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的

取消参评资格

县文明办

25.在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中失分造成不良后果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

县文明办

26.在县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创建测评中失分造成不良后果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11项扣2

县文明办

27.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未落实被通报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1次扣2

县文明办

28.文明交通创建活动落实不到位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扣2

县文明办

29.党员或干部职工发生有损文明单位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扣2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行业主管部门

30.在县以上新闻媒体,无展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扣1

县文明办

31.在城市环境整治中因责任不落实被通报批评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1次扣3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2.未上报文明单位创建品牌材料的

申报参评前24个月发生的,扣1

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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