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河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申报推荐和复查保留工作的通知》(保文明办〔2023〕58号)要求,对照《河北省文明村镇测评细则》(2021年版)、《河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21年版)、《河北省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1年版)评选标准,高阳县文明办拟申请保留高阳县邢家南镇、高阳县邢家南镇六合屯村“河北省文明村镇”称号,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高阳县供电分公司、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高阳县税务局、高阳县锦华街道现代城社区、高阳县气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阳县分公司“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高阳县宏润小学“河北省文明校园”称号。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6600131,电子邮箱:gywmb6600131@126.com。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