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文明办《关于推荐认定2021年-2023年度保定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通知》(保文明办〔2023〕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高阳县文明办拟保留保定市文明村镇称号的有2个镇、2个村:高阳县小王果庄镇、高阳县邢家南镇、高阳县邢家南镇六合屯村、高阳县庞口镇北坎苇村。拟保留保定市文明单位称号的有11家单位:高阳县人民法院、高阳县行政审批局、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分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高阳县供电分公司、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高阳县税务局、高阳县锦华街道现代城社区、高阳县气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阳县分公司。拟保留保定市文明校园称号的有1所学校:宏润小学。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6600131,电子邮箱:gywmb6600131@126.com。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