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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关于保留2021-2023年度保定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的公示

      日期: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保定市文明办《关于推荐认定2021-2023年度保定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通知》(保文明办〔2023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高阳县文明办拟保留保定市文明村镇称号的有2个镇、2个村:高阳县小王果庄镇、高阳县邢家南镇、高阳县邢家南六合屯村、高阳县庞口镇北坎苇保留保定市文明单位称号的有11家单位高阳县人民法院、高阳县行政审批局、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分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高阳县供电分公司、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高阳县税务局、高阳县锦华街道现代城社区、高阳县气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高阳县分公司拟保留保定市文明校园称号的有1所学校宏润小学。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联系电话:6600131,电子邮箱:gywmb6600131@126.com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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