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高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副主任曹培元、魏文德、王建发、田义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培元主持,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蒋东方,政府负责人秦亚宾,县法院院长肖伟,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伟,县监察委,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锦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议程: 表决通过了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处的决定(草案); 表决通过了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表决通过了设立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表决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 讨论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人员及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邀请人员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和办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议案提交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和办理质询案的规定(草案)及质询案提交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讨论通过了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 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高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正式会期2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向新任命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1个部门局长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