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文明网  
  当前位置:首页 >>文明播报

【疫情防控·文明单位在行动】县财政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日期:2020年02月28日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县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岗位,局党组靠前指挥,集中全部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1月26日,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与指定党员为副组长,社保股、国库股、预算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高阳县财政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高阳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高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财务组工作方案》。
  
  二、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经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县财政局切实做好了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截止到2月19日,县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4403130元,其中:拨付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资金3773130元,用于一线防疫人员应急物资采购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防疫支出拨付工信局疫情防控资金50000元,用于防空办物资保障组应急物资采购;拨付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资金80000元;拨付公安局疫情防控资金500000元,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为确保发热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县财政预拨高阳县县医院、锦华街道卫生院、蒲口乡卫生院三家定点救治医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6000000元。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物资设备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通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应急自采,规范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采购程序。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该局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严格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违规列支,超范围发放。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集中学习中央、省厅重要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月30日,该局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做出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非必须采购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必须采购项目应当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县财政局对省财政厅两个文件迅速进行转发,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贯彻落实。
  
  五、高度重视疫情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返岗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返岗前逐人确认健康状况,严格落实进单位体温检测,戴口罩上岗制度要求;二是返岗前提前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消毒防疫,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做好通风措施;三是对外单位来访办事人员,由专人负责在一楼门口做好检测体温登记工作。
  
  六、配合县级疫情工作,抽调专人对重点单位、小区进行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该局抽调2人去卫健局、2人去疾控中心进行疫情防控,抽调6人去上林苑小区参加疫情防控。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文明播报 |  未成年 |  志愿者 |  专题 |  工作提示 |  视频新闻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gyw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6295306  邮箱:gaoyangwangxinban@126.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66号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冀公网安备 13062802000050号 冀ICP备18023417号-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