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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15消费提示

      日期:2020年03月14日

随着我县复工复产有序展开,很多商家逐步恢复营业,值此3·15到来之际,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强化安全防护,科学理性消费。

理性购物,安全防护不能少

安全防护的思想不能松懈,出门仍然必须佩戴口罩,人多的地方不要去,亲朋好友的聚餐要再缓一缓。在消费时,建议消费者做到“四要”:一要理性选购,依照自身实际需求理性购物,不要冲动消费;二要保存凭证,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提前与经营者确认付款方式、交付方式以及配送费用,并保存消费凭证;三要配合疫情防控,在进入经营者场所时,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减少言语交流,尽量不触碰公共设施,回家之后认真洗手并对衣物进行消毒。

提高警惕,低价折扣要当心

商家往往以降价、打折、满减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物,但有些商家会“先涨价再打折”,“先涨价再满减”,以虚假的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有些商品打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低折扣迷惑,防止价格猫腻。

消费纠纷,及时维权留凭证

疫情期间,消费者和商家应当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双方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和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6633315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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