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文明网  
  当前位置:首页 >>文明播报

高阳县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这样干

      日期:2020年03月26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持续恢复,高阳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疫情防控期间,晋庄法庭合理安排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在线“云”调解方式,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聆听诉求,详细释法,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该纠纷中,二被告拖欠原告李某全本金及利息58750元,一直未予偿还。晋庄法庭突出人性化导向,精细化梳理双方矛盾,通过微信、电话等不见面的沟通方式,耐心劝诫二被告,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原告撤诉。
  
  3月18日,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此起纠纷中,马某拖欠牛某借款13500元,因未及时偿还引发纠纷。疫情期间,为了有效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并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城关法庭特邀调解员陈四代通过电话沟通,经多次对双方的积极引导和劝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意见:马某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所欠13500元给付牛某。3月18日,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向高阳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这是今年以来城关法庭运用“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的第二起案件。
  
  同样运用“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庞口法庭特邀调解员李文进通过确认债权,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齐某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欠齐某某货款19000元。疫情防控期间,李文进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还款方式,要求王某尽可能早日履行法定义务。3月18日,双方来到庞口法庭,在庞口法庭庭长庞涛、副庭长徐超和特邀调解员李文进的再次劝说调解下,王某当场给付齐某某6000元。双方还就剩余款项履行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春节前,庞佐法庭的陪审员接到一项任务,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调解。陪审员史孟桥、赵振岭、张连堂通过走访得知,李某和张某系自由恋爱,有较稳固的感情基础,尚有和好、缓解的余地。疫情防控期间,陪审员们电话联系李某和张某,了解他们的婚姻感情状况,对他们存在的婚姻问题进行劝导,双方态度有所缓和。3月18日,张某来到庞佐法庭,陪审员们再次向其讲解从恋爱到组成家庭的不易,希望其能多体谅关心对方,多从双方感情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以离婚方式简单处理矛盾是不明智的选择。经多方劝说,张某最终撤诉。
  
  疫情的发生对“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高阳法院人民法庭的庭长、副庭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们以责任担当之勇、统筹兼顾之谋、调纷解忧之能,绷紧弦、加把劲,办公场地不能开放就线上调解,村庄封闭管理就在路边协助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真正做到了履职、担当、尽责。今年以来,高阳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共调撤案件42起,切实发挥了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文明播报 |  未成年 |  志愿者 |  专题 |  工作提示 |  视频新闻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gyw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6295306  邮箱:gaoyangwangxinban@126.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66号
高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冀公网安备 13062802000050号 冀ICP备18023417号-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