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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结合 高阳法院干警为0.3元不眠不休22小时

      日期:2020年05月08日

  4月20日-21日,高阳法院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10位干警,在办案现场不眠不休22小时,密切配合,保护了原被告共同利益。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高阳法院受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2018年,张某某与曹某某合伙经营养鸡场,因在经营过程中双方的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矛盾较多,为解除与张某某的合伙关系,依法分割合伙期间的财产,曹某某遂将张某某起诉至高阳法院,并提出查封养鸡场的厂房、鸡及鸡蛋收益的保全申请。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张某某考虑到鸡和鸡蛋市场价格的变动,在征得原告曹某某同意后,向法院提出预先处置财产,将所有蛋鸡变现以保全价款的决定。
  
  为了保障原被告的利益,办案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同意双方联系价格合理的收购方,将现有的11000只蛋鸡变现。
  
  4月20日下午三点,办案法官接到被告电话,称已联系好收购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白天蛋鸡的每斤收购价格要比晚上降低0.3元,原被告希望21日凌晨将所有蛋鸡装车变现,并就如何办理征求办案法官意见。
  
  为了原被告双方利益最大化,主审法官决定尽最大努力,协调力量,使原被告与收购方在夜间达成交易。
  
  为降低风险,使保全过程有序进行,主审法官立即与执行局局长联系,请求协助。执行局局长派出人员配合,议定审执工作方案,确保安全。
  
  20日晚上23点,两个团队到达现场,按照预定方案分配工作。当事人及收购人员在执行干警指挥下有序进行安检后,陆续进入到养鸡场展开工作。
  
  一名外村的饲料经销商突然冲到现场,欲行阻止。原来养殖场欠其饲料款尚未结清,听说养殖场正在抓鸡,担心自己的血汗钱没有保障才连夜赶来。到达现场后见到法院的警车及全副武装的执行干警后,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耐心地听办案法官讲解,明白现在行为只是为了保全价款后才放心离开。
  
  直至次日晚上21时,11000只蛋鸡全部装车完毕,完成称重,收购方将货款185700元全部汇入法院账户。历经22小时,保全工作顺利完成。
  
  执行配合审判中财产保全,更好地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快速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快速进行处置,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更好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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