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批准,2016-2017年度保定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名单公布,我县共有27个单位上榜,其中有17个单位、3个乡镇、1个村、1个社区、5个学校被评为保定市“市级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
1、高阳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2、高阳县人民法院
3、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4、高阳县财政局
5、高阳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6、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高阳县供电分公司
7、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高阳县气象局
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高阳县分公司
10、高阳县蚂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
12、高阳县审计局
13、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支行
1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阳县支行
15、高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16、河北永亮纺织品有限公司
17、河北宏润新型面料有限公司
文明乡镇:
1、高阳县邢家南镇人民政府
2、高阳县晋庄镇人民政府
3、高阳县小王果庄乡人民政府
文明社区:
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北街社区
文明村:
高阳县蒲口乡恒道村
文明校园:
1、高阳县宏润小学
2、高阳县宏润中学
3、高阳县建新小学
4、高阳县东街小学
5、高阳县西街小学